市场集中度问题是现代产业组织理论讨论的核心问题。20世纪70年代末,西方一些学者开始运用产业组织方法对零售业市场集中度进行研究,如:Marion等人(1979)首先运用结构绩效范式对美国食品零售业的市场价格、市场势力与市场集中度及其相关关系进行了初步研究。Anderson(1990)对20世纪90年代以前的杂货零售业结构绩效进行了综述性研究,指出杂货零售业在较高市场集中度的情况下可能导致较低的利润,而不是相反。Wen(2001)和Ville Aalto Setdl(2002)则分别研究了加拿大和芬兰零售业的规模经济、市场集中度以及市场势力之间的关系。近年来我国的一些学者逐渐开始对中国零售业的市场集中度进行研究,如:董川远(2002)对上海地区超市业市场集中度进行了实证分析。陈阿兴等(2004)则提出了零售业区域市场集中度和零售业态集中度的计量方法,并认为我国零售业在部分区域和业态中呈现集中趋势。
从现有文献看,国外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对零售业市场集中度的实证研究,讨论零售业市场集中度作为零售业市场结构的主要变量对市场行为和市场绩效的影响。国内现有文献对流通产业和零售业进行的产业组织分析,为进一步研究零售业市场集中度提供了较好的研究基础。但对零售业市场集中度尚缺乏总体上的分析,同时没有根据零售业所具有的特点进行相关研究,使得人们无法对零售业市场集中度有一个较为清晰的认识。本文试图从这些方面进行一些探讨,以就教于同行。
一、 我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现状
1.我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总体状况
衡量市场集中度的指标有很多种,一般较多采用的是绝对集中度指标CRn。它用产业中最大的几个企业所占市场份额的累计数占整个产业市场的比例来表示。由于该指标计算简便,直观易懂,容易获得所需资料,因而在国内外对市场集中度的实证研究中得到了广泛地应用。为便于国际比较,本文采用CR4来分析我国零售业的市场集中度。通过计算得出我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变化情况,见表1。
通过对表1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两个结论:(1)近年来中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总体上呈持续上升的态势。中国零售业的CR4从1990年的0.40%提高到2005年的3.41%,平均每年上升15.36%。尤其是进入21世纪后,CR4的增长速度显著提高。2000年至2005年期间,平均每年上升21.46%,其中2003年与2002年相比甚至增加了41.30%。(2)中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仍处于较低水平。尽管我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自1990年到2005年以来不断上升,但总体上仍然很低。20世纪50年代末到80年代中后期,美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CR4的平均水平约在16%以上(见表3),远远超过我国零售业近几年的市场集中度。另外,根据笔者的计算,2005年美国零售业的市场集中度CR4为13.75%,是同期中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的4.03倍。由此可见,我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与发达国家相比有着较大的差距,我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还处于较低的水平。
2.我国部分大城市的零售业市场集中度现状
与针对制造产业中的现代产业组织理论研究不同,制造业可以进行不同的行业间的比较分析,零售业仅仅是一个单独的行业,而且根据零售业的商圈理论,零售企业的辐射能力随着其交易半径的增加而逐渐减少。这样便决定了零售竞争的相关市场往往存在较强的区域性。因此,对零售业在区域的集中程度进行度量有利于更全面地了解零售业的规模水平和竞争程度。表2为笔者对2002年中国12个具有代表性的、人口在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的零售业市场集中度(CR4)的测算结果。
由表2看出,中国特大城市的零售业市场集中度最低为4.06%,最高为13.58%,其算术平均市场集中度为8.86%,与表1中的全国零售业的CR4相比,大型零售企业在一定的地域区间内相对集中,存在一定的市场力量,尽管这种市场力量依然相对薄弱。其缘由在于大型城市具有人口密集、经济和文化繁荣的特点,可以通过自身拥有的先进的信息收集、加工储备、传播设施和大规模的仓储设施、发达的金融机构、四通八达的交通网,成为该地区的商品、资金、信息等流通网络的结点。相对于大城市来说,中小城市和乡镇的经济状况和零售商业活动存在较大的差距。虽然基于数据资料收集方面的制约,难以获得其它人口统计区域的零售业市场集中的情况,但我们完全可以得出中小城市和乡村的零售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分散程度较高的结论,并且可以推断出我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过低,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中小城市和广大农村的零售业的零散度过高所致。
中国与美国的对比能够进一步说明我国零售业与发达国家零售业市场集中方面存在的差距。
表3说明了从1954到1987年美国人口超过100万的大型城市中,前4位零售企业的销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极大比重。而全美国前4位零售企业的市场集中度虽然自1958年以来有所下降,但到1987年仍有17.1%,而前面测算的到2005年也还有13.75%,说明其市场集中程度远远高于中国。
上述比较研究一方面说明我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的确较低,另一方面也说明虽然零售业的行业特征决定其较低的市场集中度,但是就我国零售业的市场集中度来说,可能存在着较大的发展空间。
二、我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过低的原因
是什么因素造成我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过低的现状呢?我们可以从经济学理论进行推导并且结合我国零售业实际情况加以分析。
1.零售业市场有效集中度的提出及其动态模型的构建
相对于市场竞争来说,垄断将造成社会福利的损失。但若市场存在过度竞争行为,同样无法发挥竞争在合理配置和优化使用社会资源以及提高社会经济效率方面的基本功能。那么,作为衡量市场竞争程度的重要标志,市场集中达到怎样的程度才是合适的呢?同时,由于国情和经济发展程度的不同,与发达国家零售业市场集中度的简单对比也许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提出市场有效集中度的理论假设。所谓市场有效集中度是指市场集中度在这样一个程度时,社会经济效率将达到一种持续稳定的较高水平。需要强调的是,市场有效集中度应当是一个区间的概念而非一个点的概念,如图1所示。
在图1中,外圆表示零售业的市场容量,内圆表示若干家大企业的市场份额。固定数量的若干家大企业的市场份额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兼并造成企业规模的扩张、进入退出壁垒的升高或降低等等,而向内收缩或向外扩张进行动态地变化。图中阴影的圆环是介于高集中度与低集中度之间的有效集中区间。由于社会经济效率的提高也可以通过社会交易成本的降低来表示,我们进一步地将有效集中度与交易成本的关系表示如图2。
图2中,在 之前,随着市场集中度的增加,交易成本呈下降趋势;在 之后,随着市场集中度的增加,图2 市场集中度与交易成本的关系交易成本呈上升趋势。而市场集中度在 和之间时,社会交易成本达到持续稳定的最小化,此时市场集中度处于有效集中度水平。需要强调的是,有效集中度的形成是通过交易成本的降低而实现的,有效集中度只是社会经济效率极大化,也即社会交易成本极小化时的一个表征或反映。